谢饶平理屈辞穷,只能申辩,说什么子逆父在先,父施以责训并不违礼法,就算一时失手,重责致死,属过失杀,依大周律法,不受追究;而冯美案,劫掠者为郑慧,并非郑宕,所以应由郑慧偿命,郑宕不被追责。
这简直就是强辞夺理,引起众多言官抨击,冯继峥有心相助,却又担心自己身上也沾染污水,到底还是坐壁上观。
十一娘眼见迟儿颇有跃跃欲试的情态,便未先作决断,而问道:“太子若有见解,不妨抒发,就算有不足之处,诸位臣公也能及时指正。”
这下殿内的七嘴八舌顿时安静下来,全都洗耳恭听太子有何高论,偏只有韦元平仍然嘀咕,虽那声音并不响亮,可因为四周突然安静,仍有不少人听见了他的质疑。
“太子启蒙未久,稚龄少知,想穆宗帝当年,如这般年纪,太后可从不允以稚拙之语,议论政事。”
林昔立即给予反驳:“太子尚未言论,韦相何以断定蒙昧无知?穆宗帝莫说幼学之龄,便是大婚已足亲政,太后尚且不甘交权,此乃后宫擅国之谬,韦相竟还用为标榜?!”
“你,你竟敢……”韦元平又要怒斥林昔毁谤。
“韦相国,大周律法从不以言论定罪,如韦相国从前,屡常顶撞穆宗,目无君上,又怎限言论?若真论罪,韦相国此时怕且不在朝堂之上了,太后执政时,便多有言官举劾,主张太后理当交权,由穆宗亲政,否则便是擅国图逆,连太后都恐于此忠直之谏,不敢再罔顾礼法,韦相国以此责林中丞毁谤,似乎自己方有毁谤之嫌。”十一娘冷冷说道。
韦太后乃老奸擅国,这本是天下共识,难道仅仅因为她乃太后,就能无法无天为所欲为,纵然势败,也不容舆论谴责半句?
况乎十一娘之所以用郑宕开刀,目的便是对所谓父母尊长之权加以限制,否则韦太后作为天子嫡母,莫说治罪,批评两句都算不孝,到她真动手肃清朝堂时,难保太后不会再上演脱簪跣足,跪席待罪的闹剧。
也是时候让朝堂与臣民达成共识,孝道决不能成为某些人手里的杀手锏,更不是免死牌!
迟儿也不怯场,扬声道:“韦相既认定孤蒙昧无知,那么待孤言论之后,先请韦相指正。”
改法制
“孤先请教谢、韦二相,何为过失杀?”
韦元平满不在乎回应:“禀太子,老臣未任刑判之职,故不通律条。”
一国宰相竟然是个法盲,且还如此理直气壮岂不滑稽?但在大周而言,这还真不算韦元平荒唐——历来刑判司法官吏,便为世望所不耻,认为这都是寒门抑或小吏晋升之途,自汉武帝以来,都讲究用儒礼治国,真正的士人只需通读礼典经史,谁每日没事干,抱着律条专研?被任命为司法官员那是没有办法,韦元平从来以未任司法这等酷吏为荣。
太子也不在意韦元平这等目中无人的态度,笑问谢饶平:“谢相国也未曾担任法曹刑官,怕是对周律并不谙通,早前才用那等多存谬误之辞,为公卿从前举荐官员辩护吧?”
这话说得,就算谢饶平谙通律法,也不能承认了,否则岂不自认徇私,强辞夺辩?
“我国律疏斗讼一篇规定,因耳目所不及、思虑所不到,致他人于死者,为过失杀。如曾有一例,二者泛舟嬉戏,一人失手将另一人推跌落水,救而不及,致人死亡,法曹判其为过失杀,后被纠正,此乃戏杀而非过失,区别在于虽无杀人之意,然将人推跌落水这等作法,应当预见会致人死亡,故不能以过失杀定论,足见过失杀当具两个前提,一为无杀伤之意,二为并未行为危及他人生命之事。”
“然郑宜之死,是为郑宕下令杖责,仆从不敢用力,郑宕不解恨怒,亲手执杖,三十杖已使郑宜晕厥,郑宕妻闻讯而来,跪求郑宕手下留情,郑宕仍不罢休,逼迫仆从将郑宜杖毙,郑宕口称杖毙,说明已存故意,又怎能以过失杀定论?”
见谢饶平无法狡辩,冯继峥这时只好硬着头皮助拳:“殿下小小年纪,便能谙通律法,真乃君国之幸,臣允同殿下之见,郑宕确然不能以过失杀定论,而当适用,父母殴杀子孙,徒一年半之罪罚。”
郑宕的官职必定是保不住了,但这并不为冯继峥关心,反而工部侍郎空缺,他大可荐举党徒继任,不过此人机智地察觉,皇后意图是借郑宕案限制尊长之权,若坐壁上观,韦太后将来再不能压制皇后,他也便失去这一臂助,这当然有害无益。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
相邻推荐:渡劫大佬在异世咸鱼[穿书] 魔兽之暗黑领主 有财有貌,有病有药+番外 学渣太傅 新王登基[电竞] 穿成孩子妈,奋斗成赢家 快穿之拯救忠犬炮灰 今天你洗白了吗[快穿] 寄居蟹 余生拌饭 小恶人[综武侠] 最是人间留不住,王爷断袖没得救 舅舅和男友都是反派 全民领主:开局抽中精灵女王 今天女主她学废了吗 助理建筑师 糖醋炖排骨 崩铁」华胥与云五 奇怪的魔法少女增加了+番外 除了钱我一无所有[穿书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