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林若云起得更早了,从花大姐那取了一百二十串糖葫芦,从昨儿的村子开始跑,跑了四个村子。
中午饭都没吃上,大冬天的跑得一身汗,两条腿都快断了,到了傍晚才卖完。
只留了三串,剩下的全卖掉,一串挣三分钱,总共挣了3.51元,加上昨天的9毛,挣了4块多。
对于这初次尝试,她还挺满意的。
她跟花大姐说明天不来取货时,花大姐还挺遗憾的。可不是嘛,林若云卖得越多,她挣得越多。
“花大姐,我这也没法子啊,我是农村人,农村穷,就只有过年这两天手头有点钱,才舍得买零嘴,等过些时候谁还舍得买啊。”
“要我是城里人,这买卖我肯定是要长久做的,可惜我不是。”
“要我在城里有个工作就好了,下了班就来做这个。”
花大姐一愣,“有正经工作你还做这个?”
“怎么不做啊?那上班得干一个月才能领一回工资,做这个天天都能挣到钱。况且这个一天挣的比上班多。”
花大姐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,她是因为工作让给了儿子,没得法才出来干这个的。
在她看来,这个东躲西藏的,哪有进厂端铁饭碗舒服。
第二天,林若云骑着车去煤厂接陈爱学,路过车站时,被花大姐给叫住了。
“大姐,你有事找我啊?”
花大姐问她:“你念过书没?”
“念过啊,高中毕业。”
花大姐又看了四周,神神秘秘的问道:“那我跟你说哈,我这边有个钮扣厂的工作,人不做了,你要不要买?”
“真的?”
林若云觉得这简直是天降馅饼,等等,也不知道这是不是陷阱。
她得缓缓。
第27章
正好时间还早,林若云便决定去跟花大姐瞧一瞧。
路上通过闲聊,她对花大姐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。
花大姐原是供销社的推销员,只是后来儿子结婚,他对象要求得有工作,花大姐便把自己的工作让给了儿子。也正是因为在供销社工作过,花大姐接触到的人比较多,消息来源广,所以还兼职做着给人介绍工作、介绍房屋租赁的事儿。她呢,也能挣一点介绍费。虽然她说收得少,可两头都给她钱,加上这只是顺带做的,收入还是很可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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