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车内,白烟缭绕在指尖,散发出淡淡的香气,少年叹了口气,意味不明。
侍从撩开帘子,上了马车。
“公子,你为何不把真相告诉凤二少爷?任由他误会?”
“依我看,不必了。”傅修初语气淡淡,伸手撩开了身旁的帘子,向楼上看了一眼便快速收回了视线。
侍从欲言又止地看着他,抿了抿唇。
“先前让你打听的东西都打听好了吗?”傅修初抬眼。
“啊……”侍从先是迟疑了一下,随后应道:“是,都打听好了。”
“那个白家的白小姐确实早已命不久矣,一个月前便查出来了,她身患久治不愈之症,后来身体越发的差,想来是经受不住身体和精神上的打压,所以……后边的都是您知道的了。”
“嗯。”少年闷闷道。
“不过……公子为何要瞒着凤二少爷?”侍从不明所以。
“我没有想过要瞒着他,只是……他从来不会听我的罢了。”
一说到这个,傅修初未免有些头疼,他紧皱着眉头,右手扶上额角,莫名地有些力不从心。
“公子,你还好吗?”侍从询问道。
“我没事,走吧。”他摆了摆手,随意地搪塞了过去,可谁又会知道,他的心里比任何人都要难过。
“是。”语毕,侍从掀开帘子,驾起马车匆匆离去。
马车内一瞬间就陷入了寂静,少年的眼底一片阴沉,看不出丝毫情绪。
他静静地盯着香炉里徐徐冒出的袅袅白烟,像几个跳舞的女子妖娆地扭动着身躯,形式多样,变化多端。
傅修初疲惫地垂下眼帘,陷入了沉思,他为何总是这般不听我劝?
想起了自己刚才冲动的反应,内心又是满满的愧疚,总归是自己心急了。
他就是一个这样的人,表面上势气庞大,威震四方,有时还会给人一种错觉,觉得他生性纯洁,天真烂漫,实则他是一个卑微到骨子里的人。
对于情感这种东西最放不下的人,在乎一个人可以在乎好多年,感情从未变化,即使那人厌恶你,恨你,甚至是抗拒你。
凤学谨和傅修初算不上老朋友,当年两人初遇时是在国子监,后来傅家辞去官职,告官回乡,去到了奉安,做起了自己的小生意。
眼看着日子越来越红火,生意也越做越大,逐渐形成了名扬四海的傅氏。
又过了几年,傅氏产业搬到了长安,并在长安定下了居所。
真是风水轮流转,辗转反侧最终还是回到了国都长安,是一切的源头。
傅氏搬到长安后,生意做得越发庞大,从丝绸轻纱到首饰珠宝,从棉布麻衣到锦绣华衣。不光质量好,价格也恰到好处。
望眼长安,大大小小的货铺子都是从傅氏进货,都有长期合作,毕竟物美价廉摆在这里,谁不心动呢?
一传十,十传百,从无到有。时间过得飞快,像是一瞬间,乡里乡间都传遍了傅氏的产业。
一提到傅氏,百姓们大多耳熟能详,毕竟放在长安,傅氏的企业庞大且多样,鲜少有人一概不知。
傅修初年幼时和凤学谨有过一段交往,两人的关系也算不上有多亲密,只是同窗一场。
小孩子们心思简单,也就是做做朋友的事,自从傅氏搬到了奉安后,两人就这样彻底断了联系,直到多年后的一次偶遇。
傅修初似乎还是从前的那个傅修初,对于很多事想的都很简单,没有凤学谨心思缜密,不过这也难怪,毕竟傅氏是做生意的,不是做官的。
多年后,凤学谨再次见到傅修初的时候倒是多了几分生疏,多了几分抗拒。
这人向来看不惯他,觉得他做什么事都是鲁莽,从来不计后果,可他真的是那样的吗?错了,他只是太想保护他了,骗了他许多,也瞒了他许多。
那个单纯的少年早已不存在了,自从傅氏搬到了长安,傅修初已经见过了太多的案例了,他早已不是当年的他了,他明明已经变了,为什么眼前的这个人就是看不出呢?
学谨,寓意谨言慎行,一步三思,博览群书。
眼前这人,到底是没有看出他的心思。只觉得他肮脏不堪,恶心至极,是人渣,是败类,是傅氏的耻辱,可却从来没有想过他为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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