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醒啦。”尼莫·莱特俯视着他,抱歉地笑笑。“我也没办法,森林里的水不太干净,梭罗果是有点酸……但你总得喝点东西。”
奥利弗眨眨眼,彻底醒了过来。天已经亮了,阳光下碧绿的树叶迷人又无害,鸟叫声婉转好听。他尝试坐起来,全身的肌肉却一起痛叫着表示反对。他被猎狼抓伤的左腿被简单包扎过,骇人的伤口被麻布遮住了,但依旧火烧火燎地疼,肿得不正常。身体沉重又酸软,他连拳头都攥不紧。
于是奥利弗只好老老实实继续躺着,顺便打量坐在自己身边的人。
老莱特的孤儿院和镇上的图书馆都在镇子东边,而他家的旅店在镇西边缘。他们很少碰面,更别提有什么交情。但奥利弗对这家伙的印象称得上深刻——
严格来说,当年在边境森林发现尼莫的并不是派博尔·拉蒙,而是六岁的奥利弗。他和父亲大吵一架,赌气跑进边境森林,盘算着好好气气自己不靠谱的老爹。当时太阳正高,他也只是在林子边缘溜达,自认安全极了。
奥利弗现在还记得那个时候的感觉。
当时他正躲在树后往镇子的方向偷瞄,以防父亲趁他不注意逮住他。突然就背后一阵发凉,整个人汗毛都竖了起来。
有什么在窥视他。
小男孩赶紧转过身去,后背紧贴在树上,紧张地咽着唾沫。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东西——它蹲在地上,长长的毛发纠结了不少枯藤、草茎和无法分辨的污物,把它的身体整个遮住。它毛发间隙中露出的眼睛直直瞪向他——那是它身上唯一称得上干净的东西,只是银灰色的瞳孔中看不出任何情绪。
奥利弗做了所有六岁小孩在恐惧中都会做的事情——他扯开嗓子,嚎啕大哭。
那东西似乎也吓到了,在原地缩成一团,一动不动。正到处找儿子的派博尔·拉蒙听到哭声迅速赶来,把他俩一起拎了回去。
真的是……很没面子。
出于这种微妙的心理,加上确实没有什么来往的必要,他们默契地维持着点头之交的状态。
结果十余年后,还是在边境森林,还是那双银灰色的眼睛。他们滑稽地回到了。
平心而论,尼莫·莱特长得很不错——他不太像奥尔本人,体格虽然结实,皮肤却带着点贵族式的苍白。一头黑发总是有些乱,在后脑勺随便扎成短马尾,发尾翘向各个方向。银灰色的瞳孔很容易让人显得阴鸷,但这人脸上总带着些笑意,眼型又漂亮,硬生生把阴鸷拗成了漫不经心的文雅。
很受姑娘们欢迎的长相。
要不是他长久以来老母鸡似的拉扯四五个孩子,他准能在玫瑰节收到一马车花束。奥利弗在心里公正地评价道。
不过眼下莱特先生的状况就不好恭维了。他全身都是血迹和泥土,左半边袖子消失不见,直接露出胳膊。好在看上去没受什么严重的伤。
可奥利弗记得昨晚他惨叫了来着。
他刚想张嘴发问,尼莫又抓起一只梭罗果,把果汁全都挤进他的嘴巴。奥利弗脸皱得更厉害了,酸得一个词都说不出。
“还渴吗?”尼莫再次拿起一个果子,脸上带着哄小孩似的温和表情。
奥利弗拼命摇头。
尼莫耸耸肩,从包里掏出了那一小包黄油。小心地弄干净上面的血渍之后,他把它不容分说地塞进了奥利弗的嘴巴。
“猎狼没追上来。”他说,“这里暂时还算安全……大概吧。”
“那只小狗已经死啦。”灰鹦鹉终于学会了飞——它爪子抓着一只梭罗果,特地扑腾到奥利弗的脸上方再松开,奥利弗怀疑它在练习瞄准。“看来你还有点用处。”
尼莫则一把接住砸向奥利弗鼻梁的果子,另一只手熟练地揪起灰鹦鹉,把它丢到一边。右手腕的肿胀消失无踪。
“致盲术持续了大半夜。”尼莫继续说,“我没敢多留,一直拖着你往前走……它没追上来,可能伤得比较重。”
“它被这个姜饼脑袋劈死了。”灰鹦鹉用嘴巴理着自己的羽毛,似乎越来越习惯做一只鸟了。
“他有名字,奥利弗·拉蒙,不是‘姜饼脑袋’。”尼莫翻了个白眼,“就像我是尼莫·莱特,不是‘百年难遇的蠢货’。你再叫错一次,我就把你的毛全揪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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