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那老头子轻而易举的就拎着他的尾巴将他提了起来,看似昏花的眼里划过锐利的光,他抚了抚自己长长的胡子,笑了:“天生玄体,这是老天爷不舍我元氏灭族,专门给我送徒弟来了。”
于是他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带回狼星,成为祭月殿的传承人。
至于琴弋的存在,他后来也找到了相似的说法:人格分裂。
据说这种情况的出现,是因为遭受重大挫折后精神上无法接受,以至于分裂出另一个保护性人格进行承担。
对此,桑陌表示不屑一顾。
怎么看,他都比琴弋那家伙的心理承受能力要强吧?
他不想接受琴弋的存在,却也不得不接受,况且,在发现琴弋存在的好处以后,他的这些不想也消失了。
他和琴弋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,一喜闹一喜静,一喜文一喜武,似乎他们天生就是互补的,合该处于同一躯体。
虽说他们记忆并不共享,但近千年的相处,桑陌对琴弋的了解完全不亚于自己。
他知道琴弋喜欢长着绒毛的动物,可这千年来,琴弋却从未主动想要养只宠物。
可今日......
桑陌扬了扬眉,绕着床上那只兔子转了几圈:“啧,看着倒也没什么特别啊。”
无非就是眼睛大了点,毛色白了点,绒毛看着好摸了点,除此之外,似乎并没有哪里值得琴弋另眼相待。
而且这东西还会掉毛!
桑陌看了眼窝在床上的兔子,有点控制不住想要丢它出去的冲动。
榆漪看清了桑陌眼底的嫌弃,她炸了毛,气鼓鼓的瞪了回去:干嘛!她就不信狼族不掉毛!
红妆急的在她脑袋上打转:“哎哟小祖宗,你懂不懂什么叫乖巧可爱,你眼睛瞪这么大,是想吃狼吗?”
“要乖巧,要可爱......”榆漪默默在心底默念几遍,想象着她完成任务回到兔星后的潇洒生活,勉勉强强压下了心底的怒气。
桑陌觉得自己可能眼花了,不然他怎么看见一只兔子在瞪他?
他闭了闭眼,再次看去时,只看见蜷成一团的毛球,似乎是察觉到了他的视线,那毛球动了动,长长的耳朵甩了甩,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,里面是澄澄的欣喜。
这是......在讨好他?
桑陌挑眉:这兔子倒是个聪明的,可惜讨好错了人,他可不吃这一套。
不过,好歹这兔子也是琴弋难得喜欢的宠物。
罢了。
骨节分明的食指在唇上轻轻敲了敲,桑陌垂下眸子,隐去眼底的嫌弃:“找个笼子把它装起来,拿远一些,别让我看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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