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该死!倩儿她才十岁!”燕君眉宇纠起,心底不由地担忧。她宁可倩儿是被人绑架,也不愿意她身陷那肮脏的青楼之中。她忽然朝着秦翊抛去一记冷冽的眼神,仿佛要将对方凌迟,咬牙切齿地从嘴里蹦出三个字:“臭男人!”
要不是有这些臭男人存在,又怎会出现青楼这种地方,又如何会有那么多的女子被卖身被凌辱?她眼下是完全将秦翊视作全天下的臭男人标本,将怒气全发泄在了他身上。
秦翊眼皮跳动,露出无辜之色,她凭什么无缘无故地给他扣上一顶“臭男人”的帽子?年少轻狂时,他虽然也逛过几次青楼,但大多只是听听曲儿、喝喝茶罢了,可没干过什么坏事!她用这种看淫贼的眼神看他,他未免太过冤枉了。可惜燕君根本不给他申辩的机会,就认定他是臭男人,还是个周身带着冷气的臭男人,又冷又臭!
秦翊若是知道她心里这么诋毁他,非暴跳如雷不可,好歹人家也是堂堂一国的太子,哪能让她这么埋汰?
草草地埋葬了林氏夫妇,燕君跟着秦翊上了马,往秦国的边境进发。一路上,她看秦翊的眼神离不开“臭男人”三个字,不屑、憎恶,他想要摆脱这顶帽子也只能等到他们救出了林倩儿三人才有可能。秦翊不由地暗叹,女人果然是不可理喻的。
两日后,燕君和秦翊两人来到了传说中的离归镇。
果然如秦风所说,镇南有棵古槐,盛大的枝叶如撑天大伞般伸展,独立于离归镇的南边,位置极为明显,一目了然。
燕君下了马,绕着古槐来回转了三圈,三日,还有三日的时间,便是他们的十日之约。
君儿,一定要等我,风雨无阻,不见不散……
她还清楚记得秦风临别的话语,他温柔的亲吻和动人的誓言,让她如沐春风。有一种甜蜜,在心底徐徐地化开,由淡至浓,不断地冲刷。
这,就是幸福!
常听人说,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已没有真正的爱情可言,但她还是愿意一试,想要捉住那美好的来之不易的幸福。爱情就像一颗种子,一旦栽下就会生根发芽,不断地蔓延。
迎着和煦的暖风,燕君仰头凝望着古槐,眉眼含春,唇角勾笑,陷入自己的思绪中。一人一树的和谐之美,唯美而宁静,让人不忍心打扰和破坏。
秦翊站在她身后不远处,从他所立的位置,只能看到她的侧面。清爽的青衫翩跹,墨发肆意舞动,斑驳的树影倒影在她的肩头和侧脸,此刻的她美得出尘,秦翊不由地看呆了。她的笑,婉如清泉流水,水波清浅荡漾,就那样丝丝绵绵地流入他的心底。胸口猛然一悸,秦翊的思绪翻滚,自己是真的对她动心了吗?他不敢肯定,收敛了心神,冲她喊了声“走了”,他率先策马进了离归镇。
马嘶声和马蹄声惊醒了沉浸在思绪中的燕君,这里是秦国,她还不得不倚靠秦翊的力量来寻找林倩儿的下落,只能暂别这里,前去追赶他。
古槐,子归……等我!
那是一家名为长青的客栈,它的对面正是富丽堂皇的天香阁,白日里天香阁闭不纳客,所以秦翊和燕君两人只好先在长青客栈小住。
在客栈的一个临窗的厢房中,燕君大块朵颐地席卷着桌上的美食。一路行来,许久没有进食如此美味,解决口腹问题为先。她也顾不得什么礼仪,单腿支架在长凳上,侧歪着身子,犹如她从前在野外执行任务时随意取食果腹的随意姿态,直把秦翊看得两眼发愣,咬在嘴里的肉块也停在了原处。
燕君很想忽略那道强烈的目光,奈何他却像似被人点了穴一般,一动不动。燕君实在忍不了了,冲他斜睨了一眼,呵斥道:“看完了没有?没见过人吃饭吗?”说着,她还拎起一只鸡腿,狠狠地咬了一口,只当是咬了他的狗腿子。
秦翊好不容易重新启动了他的嘴,将嘴里的肉块细细咽下,对着她一顿摇头蹙眉:“你能不能改一下你粗俗的吃相?真是令人倒胃口!”他啧啧摇头,很是厌弃的模样。
“那正好,你都别吃了,都归我!”燕君不客气地将他面前的菜盘一股脑掠夺至自己的身前,敢说她吃相粗俗,也不看看他自己此时的猪头相。顶着一颗猪头,却硬是摆出一副优雅的姿态慢吞慢吞地咀嚼食物,要说有多不协调就有多不协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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