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凌霄一手抓着湿漉漉的头发,往上撩起,一手攥着袖口,防止里面的东西掉出来。
陈燧本来在玩一根草叶子,七拐八拐地编成一只草蛐蛐,看见他出来,不由得停下了手中动作,目光亦停留在他身上,久久不得移开。
……只是不知那个当众耍宝的小机灵鬼,竟然生得这般唇红齿白。
宋凌霄急忙把藏着东西的袖子背到身后,窘迫地盯着陈燧。
陈燧目光一低,扫向他背在身后的手,又抬起丹凤眼,似笑非笑地瞅着他:“什么好东西?”
“完全不好,特别不好,陈同学,我有个事儿跟你商量。”宋凌霄飞快地转移话题,“我暂时不打算回国子监,现在要去一趟书坊那边,时间比较长,所以,你自己回去吧。”
说完,宋凌霄别别扭扭地走了两步,又补充了一句:“再见!”
“等等。”陈燧扔掉草蛐蛐,三步并作两步,追上宋凌霄,按住他的肩膀,“你头发没干,这样出去,还会咳嗽。”
“我没病。”宋凌霄强调。
陈燧的眼神里带着谴责。
两人站在咫尺之间,宋凌霄周身散发出淡淡的水汽,略显宽大的外衣松垮垮露出半片锁骨,他有点倔强地抬眼看着陈燧,黑白分明的眼睛透着灵气,眼眶、鼻尖则泛着水汽蒸腾后健康的浅红色。
陈燧的心跳又快了几分。
在他感受过的那个未来里,他未曾有过这样的感觉,他以为那是因为他看过了太多的人世险恶,已经无法再对任何人产生期待。
不过是最无聊的皮相,又怎能迷乱他的心呢。
陈燧闭上眼睛,说道:“你去吧。”
身体是宋凌霄的,宋凌霄都不在乎,他在乎个什么劲。
……
宋凌霄总觉得陈燧像是生气了,他也知道不擦头发就在路上狂奔不大好,但是擦头发这件事也可以边走边干啊。
宋凌霄叫了辆马车,舒舒服服地坐在马车里,一边用里衣当浴巾擦头发,一边想。
赶到书坊,宋凌霄从头到脚都干透了,顺便把头发盘起来,用簪子固定住,收拾利索之后,他下了马车。
苏老三已经采买好了整整三大箱通俗小说。
一看那艳俗的封面,那孟浪的书名,宋凌霄顿时精神了。
没错,就是这个感觉,就像他小时候开在学校旁边的租书屋,里面全是被翻得破破烂烂的武侠小说、日本漫画……
就让他来看一看,大兆京州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吧!
宋凌霄坐在圈椅中,翻开一本小说。
某年某月,书生进京赶考,遇见一狐狸精自荐枕席,遂睡之,旬月消失不见,遂知是狐狸精。书生高中状元,榜下捉婿,丞相捷足先登,书生遂与丞相之女喜结连理。
“结尾换cp,很强。”
某年某月,书生进京赶考,迷路,遇见神女在水边嬉戏,遂睡之,多年后,神女消失不见,书生发现大梦一场,继续赶路。书生高中状元,神女托梦已选好一名良家女子给书生做媳妇,与神女相貌相类,后发现良家女子乃是尚书之女,喜结连理。
“替身也能吃,不挑。”
宋凌霄强忍着吐槽的欲望,连着看了好几本这样的以进京赶考的书生为主角的YY小说,他迟疑着问苏老三:“这就是现在最火的通俗小说吗?”
“正是,除了被说烂的三国故事,就属这种才子佳人小说最受欢迎了。”苏老三笑道。
这哪是才子佳人,这明明就是艳遇小说,满足穷秀才的幻想罢了,粗陋的文笔,油腻的桥段,看一本就能少吃一顿饭。
“掌柜,你说实话,你觉得这种小说好看吗?”宋凌霄忍不住怀疑起自己的审美来。
“小老板出身不凡,又在国子监上学,是贵人了,认为这种小说过于低俗无聊,也是很自然的。”苏老三没有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,但是显然,在宋凌霄的审美,和书生进京赶考的艳遇故事之间,他是偏向后者的。
“那就是说,你觉得还是挺好看的。”宋凌霄陷入了沉思。
做通俗小说最危险的就是以自己的审美妄自评判大众的喜好,可是宋凌霄又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,就是现在最流行的书,他看不进去。
完犊子了,这还做什么通俗小说!
就像全职写手写网络小说,发现销售榜靠前的书踏马一本都看不进去,那还写啥,趁早收拾回去上班!
扎心归扎心,但事实如此,宋凌霄不得不忍痛承认,也许……
他做不了通俗小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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