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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页(第1页)

后来,曾家夫妻索性掏空了家底,还借了一屁股债,花钱买了一个两岁的小男孩回来,百般的疼爱宠溺,有什么好东西全是养子的,三个亲生女儿只有看的份。

他们从小教育女儿们,要照顾弟弟,那是她们的依靠,是她们的天。

三个女儿也没有好好读过书,小小年纪就出去打童工赚钱养家,成年后一个个被换了彩礼,供弟弟吸血。

这个弟弟被惯的不成样子,明明是穷人家的孩子,从小就喜欢跟人攀比,什么都要最好的,都要名牌货。

长大了游手好闲在家里躺着,靠三个姐姐养活。

娶老婆要天价彩礼,又是三个姐姐凑的。

生了娃,还是三个姐姐养他们全家。

而排行老二的知夏为了这个弟弟掏空了自己,还将婚后小家庭的积蓄都给了弟弟,为此丈夫跟她离婚。她还执迷不悟,继续为弟弟一家作牛作马,最后积劳成疾得了绝症。

她百般疼爱的小弟怕她死在家里太晦气,立马借口儿子要结婚,将她赶出家门,逼的她心理防线崩溃,跳楼自杀。

知夏消化完记忆,神色复杂,一言难尽,槽点太多不知从何说起。

她就不明白了,这些人口口声声说重视血缘,但买来的男孩身上流的又不是曾家的血,不是曾家的种啊。

把没有血缘的孩子冠上曾姓,就成了曾家的根?这不是自欺欺人吗?

拼命苛待亲生女儿,也要供养一个没有血缘的男孩,疼的如珠如宝。甚至不惜牺牲三个女儿一辈子的幸福,这到底是怎么想的?

因为是女儿,就不是曾家的血脉了?真当家里有一个皇位继承?

但这逻辑上说不过去啊,她完全无法理解这些人的思维。

退一万步来说,真那么在乎血脉断不断的,与其买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,不如找个上门女婿,生个孩子。

这也能绝了买卖孩童这样的罪行。

“二妹。”曾知春背着一大筐猪草摇摇晃晃的走过来,知夏赶紧上前帮忙。

姐妹俩同心协力喂好猪食,开始做年夜饭。

曾知春虽然只有十八岁,但在外面打工五年了,穿着洗的发白的衣服,一双手布满了操劳的痕迹,关节粗大。

她从小就干家务,书只读到三年级就不念了,五年前跟着老乡出去打工,三年前带着知夏一起出去,姐妹俩在s市相依为命,感情极为深厚。

她性子忠厚老实又本分,长相也很平凡,她在外面省吃俭用,将钱省下来寄回家,春年过年回家也是忙里忙外,一刻不得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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