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璧镇里,有谁人不知道她路遥的爹,乃是出了名的大财主,干的是那日进斗金的生意。和长春与侯三喜一样,家里也不是做玉石买卖的,但却不可同日而语。人家可干的是典当的大买卖,赌玉的人那么多,有时候生意能不能盘活,也只是靠她爹的一句话而已。
早些时候,路遥这小妮子还和长春混在一起,抓鱼抓鸟,也是样样都来,直到有一次,路遥不小心掉进了水坑里面,呛了几口水,他爹为了这事还找上门来说,从那以后就没有在一块玩过。
那一次,长春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,可是被他爹一顿好打。现在想想,这事也不能怪他,当初也是路遥非要跟着,到头来,却害得自己受了这皮肉之苦。这件事过了有一年多,那顿冤枉,到现在还历历在目。
再次相逢,也算是一种缘分。
路遥一顿囫囵,这一盆老鼠肉,活生生被她吃了一大半,等到吃得差不多了,才觉得少了点什么东西。
那侯三喜说:“唉,要是有酒就好了。”
长春也觉得是这样,今天可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,不喝一口,实则乏味至极。
路遥却说:“这还不简单。”
说话间,从腰间取下一个玉佩,种色一般,如意形状。
就这种货色,怎么会戴在路遥身上,以她的家室,不说配个满绿的翡翠,至少也得是一个冰透飘花的玉佩。又看她那块玉,应该是毫无温润之感,除了光滑一点,简直就和石头相差无几。
这种品质,之前长春在河里摸玉的时候,不知道丢过多少个,说白了,就这东西,拿去铺路,都觉得硌脚,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可言。
也不知道路遥留着有何用?
本以为自己很识玉的长春,可把事情想简单了。路遥拿出玉佩之后,双手互扣,把此物包在手心处,双眼微闭,可以亲眼看到,一股红色之气在全身萦绕,最后汇聚在了手心,逐渐消失,散去。
待到路遥睁开眼之后,真气化作一壶琼浆,酒气醇厚,如丝般飘散。
“隔空变酒?”
长春惊道。
却得到了路遥的鄙视,她收势后,说:“这不是什么戏法,此乃灵贮之术,这酒是我先前放到这玉佩之内,这时候只是将它拿出来而已,这个法术你们居然不知道?”
长春和侯三喜两个痴傻弟子,哪里见过这等高深的法术,这第一堂修行课都还没有着落,还谈其它?
这也许就是正式弟子和偏门弟子的区别,人家路遥过来没多久,算下来应该也不到三个月,就能拿出这种法术出来。
还是那句话,人比人气死人。
眼下就只有羡慕的份,长春拿出酒杯,倒了三杯酒,路遥不胜酒力,抿了一口就不再喝了,他俩几杯下肚,像打开了话匣子,一直念叨个不停,说得都是些不如意的话。
其中滋味,路遥并不能体会,也不知道这偏门弟子的难处,也只是听着,插不上话。
两人越说越入情,特别是侯三喜,别看他高高大大,比谁都还脆弱,说着说着,干脆嚎啕大哭起来,这一幕,来得太过突然,大家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。
“我成天倒屎倒尿、浇菜收菜,本想着可以尝试一下修行的滋味,可现在活儿倒是天天干,何时是个头哇,早知道这样,我宁愿待在家里,也不愿出来受这苦。”
长春何尝不是这样想的,之所以他还能忍得住,只是那新鲜感还没有消退而已,听到三喜这样抱怨,连自己都想大哭一场。
“哭个什么劲儿?不痛快的话,大不了就回家,婆婆妈妈,不像个男人。”
路遥站着说话不腰疼,她也是见不得这般场景。
“你路大小姐我们怎么能比?不用干事,只要用心修行便可,我要是有你一半的运气,怕是做梦都会笑醒,唉,你这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,风凉话张嘴就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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